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最前沿,西方敌对势力把互联网作为意识形态渗透的大本营,加紧对我国实施遏制、围堵、西化、分化,妄图策动“颜色革命”,妄图扳倒中国、阻断中国崛起的步伐。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必须把准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着力点,坚决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坚决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着力加强主旋律的网络宣传与传播
网络宣传思想阵地,积极、正确的思想舆论不发展壮大,消极、错误的言论观点就会肆虐泛滥。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首先必须加强网络宣传思想工作,让网络空间正能量充盈、主旋律高昂。
加强网络理论宣传。运用互联网积极宣传阐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宣传阐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宣传阐释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辉煌成就背后的理论逻辑、制度原因说清楚讲明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加强网络文化传播。运用互联网构筑好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讲述好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故事、中国人民奋斗圆梦的故事、中国坚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故事,展示好东方大国、文明大国、负责任大国和社会主义大国形象,向世界介绍新时代的中国,更好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不断增强民族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
走好网络群众路线。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运用互联网了解群众所思所愿,吸纳群众意见建议,回应群众关心关切,及时廓清模糊认识,及时纠正错误看法,及时化解怨气怨言,让互联网成为党了解群众、贴近群众、为群众解疑释惑、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有效途径。
着力推进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建设
推进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根本保证。要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施策,准确把握互联网发展规律、网络信息传播规律、网络舆论生成规律,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秩序与自由、守正与创新的关系,健全互联网治理体系,提升互联网治理能力,建设健康网络生态,打造清朗网络空间。
加强互联网立法。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各参与方必须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随着《网络安全法》的施行,必须加快《网络安全法》配套制度建设,构建全方位立体化互联网法律体系,通过立法织牢网络安全网,确保网络空间治理有法可依,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安全运行。
加强互联网监管。健全互联网执法体系,完善依法监管措施,统筹协调发挥网信、公安、文化、市场、广电等各方面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决打击利用网络鼓吹推翻国家政权、散布传播错误思潮、煽动宗教极端主义、宣扬民族分裂思想、教唆暴力恐怖活动等行为,坚决堵住错误思潮错误观点在网络空间传播的“缺口”。
加强互联网行业自律。充分发挥中国互联网协会等行业性社会组织作用,积极制定实施互联网行业自律规范和自律公约,压实互联网企业的主体责任,发挥行业自律覆盖全、效率高、成本低的显著优势,构建多主体参与、多手段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凝聚全社会共同维护网络安全强大合力,决不让互联网成为传播有害信息、造谣生事的平台。
着力用好人工智能新技术
当前,随着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随着人工智能在信息采集、生产、分发、接收、反馈中的广泛应用,传播方式、媒体格局、舆论生态发生深刻变化,新媒体新技术在网络意识形态斗争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直接关乎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胜败。
把握人工智能意识形态属性。人工智能作为一项技术是“价值中立”的,但其智能推荐的信息则在客观上是带有倾向性和引导性的,推荐信息“公”多,则易“公有理”,推荐信息“婆”多,则易“婆有理”;推荐信息“东风”盛,则易“东风压倒西风”,推荐信息“西风”盛,则易“西风压倒东风”。人工智能已经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新场域、新形态。
以人工智能赋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发挥人工智能深度学习、跨界融合、人机协同、群智开放、自主操控等优势,积极推动主流网络媒体从“传媒”向“智媒”跃升,通过智能画像实现对受众的分类、分层、分需,通过智能推荐实现分众传播、精准传播和有效传播,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的针对性、引领力。
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赋魂人工智能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对人工智能的融入、导向、规约,建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对人工智能的指导机制、介入机制、核验机制、矫正机制,为人工智能导航、定向、赋魂,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为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真赋能”“赋真能”。
面对网络意识形态斗争复杂形势和严峻挑战,我们要在把准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着力点基础上,坚决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主动仗,坚决取得网络意识形态斗争新胜利,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舆论支持。